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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的函

发布日期:2023-04-24
发布机构:管理指导处

晋企函【2023】34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的函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2022年,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为深入推动此项工作开展。近日,国家工信部再次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方式和工作要求。请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可选择是否公开),刻录电子版光盘、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征集市级政府确定的链主企业的需求。请省链主企业确定一名联系人,并2023年4月21日16时前,将名单报电子邮箱(

sxzxzjtx@163.com)。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于4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一式两份)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wps


  人:石笑宇   130735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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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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