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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线上)的通知
2022-03-17 来源:科教质量处 打印


晋企发〔2022〕18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

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线上)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加强中小企业国际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3月底以线上形式举办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 APEC技展会)。我局将组织企业参会,为做好相关参展参会筹备工作,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根据本通知安排要求,及时报送参展参企业及相关信息资料,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4月2日。

二、展会宗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第27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产品展示载体和国际合作平台,加强成员经济体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推动我国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和国际化发展道路,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展会主题

技术创新  绿色发展  合作开放  共享共赢

四、参展企业要求

参展企业:相关行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双创基地在孵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产业基金投资的创新型小微企业等境内企业、机构

五、参展具体要求

为使线上展览实现更大范围的受众规模、达到更好的展览和交易效果,组委会秘书处已经利用5G、云计算、VR等技术手段开发出功能强大的线上展览交易系统,同时组织京东、阿里、抖音、天眼查等互联网平台,发动全国各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与系统进行全面对接,全力进行推介和网络导流,推动更多企业和观众通过APEC技展会网上展览系统进行云上参展、对接、洽谈、交易,把本届APEC技展会办成一届丰富、精彩、富有成效的线上技展会。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于3月18日前向省局提交参加APEC技展会的企业名单,由省局负责向每个参展企业开设独立后台账户并下发“展商后台管理使用说明”,各参展企业需在后台进行企业、产品及供需对接信息的上传,资料上传工作需于3月20日前完成。展商后台登陆方式为PC端登陆网站,移动端登陆微信小程序。

(一)APEC技展会官方网站

网址:www.apecsmetc.org.cn

二)APEC技展会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名称: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

(三)参展企业管理后台

网址:https://www.apecsmetc.org.cn/user.php?m=login

(四)VR展台案例参考

网址:https://720yun.com/t/3fvkblpqOpb

(五)APEC技展会微信小程序码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科教质量处 赵立

电     话:0351-5607049,18035160537

电子邮箱:sjkjc5607049@163.com

附件:

1、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线上VR展台设计制作要求.wps

2、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线上举办方案.wps

3、技展会-展商后台管理使用说明.pdf

4、第十一届技展会参展企业名单 .xls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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