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2017--2021年中小企业规范化股
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绩效评价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我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17--2021年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要求
1.能承担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熟悉绩效考核工作的团队;
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中高级以上职称或资质,主持过绩效考核评估等工作(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4.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人,项目团队选派不得少于5人(提供参保证明或退休证明)。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二、时限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接受。
三、资料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证明;
2.项目负责人及拟组建的团队人员简介;
3.服务机构资质证明等;
4.其他能证明服务机构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邮箱(sxqyjrzc7179@163.com)。
以上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将作为我局开展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供应商。根据报名结果,我们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中邀请不少于三家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联系人:蔚振宇 电话:0351-5607179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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