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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广东省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工作部署,构建开放、包容、稳定的市场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为技术创新和市场探索“松绑”,推动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1.支持产业链企业联合拿地。在工业、仓储物流用地供应中,支持产业链关联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用地竞买和联合建楼,建成后可按拿地企业约定的产权分割界限以及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各自申请办理工业物业、物流仓储物业首次登记,公共和附属配套设施等共有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一并申请办理。对同一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两宗地以上的,允许实施统一供应、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2.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大工程建设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创新,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开工以及联合验收“一件事”等措施全面落地见效。完善房屋市政工程分期竣工联合验收机制,推动项目“竣工即投产(使用)”。
3.持续完善空港、海港功能。引进开通多条珠海机场国际货运航线,完成1.5万吨货量目标,推动机场国际货运口岸正式开放。加快推进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港航服务。支持和引导粤港澳物流园、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高栏港综保区等重点园区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
4.拓展跨境物流口岸功能与业务布局。完善港珠澳大桥口岸货运功能,完成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验收。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时公示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并动态更新。开拓经香港机场中转入境的跨境物流业务,推动“空陆鲜活产品专属快线”扩大冷链进口规模。
5.实施交通物流通行费优惠。推动香海大桥、洪鹤大桥、金海大桥、鹤港高速、江珠高速等市属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对进出珠海港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引航费给予优惠,按照基本港费率征收,不加收引航附加费。
6.推进老旧车船报废更新。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车船,落实老旧营运货车、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落实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购置补贴。
7.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落实重点企业月度融资对接机制。推广“信易贷”“园区贷”“科创贷”“数据资产质押贷”等新型信贷产品的应用。用好无还本续贷、“四位一体”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政策,将续贷政策拓展至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推动和监督银行支票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等优惠政策的落地。
8.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引导保险机构强化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的特色科技保险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支持。
9.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对已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投保“一般企业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按企业实缴保费予以不高于3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鼓励保险公司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定向开展出口信保“普惠平台类”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赔付比例。
10.助力中小微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建立1500万元的汇率避险资金池,中小微外贸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所需缴纳的保证金,首次办理的按不高于60%比例予以分担,非首次办理的按不高于50%比例予以分担,每家企业最高分担100万元。
11.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按照有关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2.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3.实行重点产业领域税收优惠。按照有关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可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对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纳税人,可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14.支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化“科技+税务”联动机制,开展政策解读、热线答疑、专题宣传,提升企业加计扣除项目申报质效,让企业敢于放开手脚搞研发、投重金攻难关。
15.推行电子采购文件免收费。调整投标保证金收取规则,全市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对于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免收诚信记录良好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对中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微企业中标的,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
16.加大政府采购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在工程项目定标指引中增列“中小企业扶持”定标因素。探索将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要求嵌入穿透式监管规则。支持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4%至6%(工程项目2%)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原则上按2%增加其价格得分。
17.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持续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账款清偿责任,确保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监督考核,指导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清偿债务。
二、精准提升企业服务
18.编制企业公共服务编目。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及核心关切领域,分门别类对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名称、事项、线上或线下获取渠道等内容进行编目,并向全社会公开。
19.健全企业诉求全链条响应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服务平台,建立问题诉求收集、办理、反馈、销号工作闭环。充分发挥政企微信群作用,定期组织沟通会、会客厅等政企面对面沟通交流活动。通过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等模式搭建政企直接联系渠道。依托市民服务中心打造涉企服务综合体,开展即接即办改革工作,拓展“码上反映、便捷直达”服务新渠道。
20.提升线上线下服务体验。鼓励各区融合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功能,提供融资、人才、法律、出海等增值服务。完善企业商事登记全程网办“线上预审”服务。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开展“政策速递”精准推送。支持各区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经营主体身份码”应用新场景。
21.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按照“最少、最快、最优”原则,对标国内最先进地区进行审批时限优化和材料压减工作。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常态化运行机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实施新一批不少于1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强已上线重点事项成效评价反馈。拓展社保费延缴“一件事”高效办覆盖范围。
22.开展高频政务辅助办理服务试点。针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不动产等高频业务,试点人工智能导办、个性引导、表单预填、辅助审核、进度查询和提醒等服务,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23.推广智慧化“非接触式”办税。深化AI、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打造智能“无感办税”体验。聚焦琴澳一体化发展,推出更多适配港澳居民、跨境企业的办税服务举措。
24.提高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度。优化企业开办、迁移、变更、注销、个转企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
25.创新“湾区注册”模式。推进港澳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办理。升级登记注册“一网通办”平台,引入AI智能技术赋能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9大类经营主体,实现名称申报、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等13项业务全程电子化办理。
26.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效能。深化不动产登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衔接,常态化推进“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对工业、仓储及公共建筑等不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分割转让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验登合一”。用好“珠小登AI智能办”,持续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景。
27.创新不动产跨境抵押服务。推进“带押过户”跨境办理,便利港澳居民置业。推行“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探索将“带押过户”业务扩大至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更多场景。
28.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与商业银行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共享机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企扩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机制及技术经理人库。
29.创新智能办电办水模式。推广重点项目群用电敏捷服务机制,前置电网配套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实现“电等项目”。按需应用“扫码用电”“巡回办电”“临电共享”“临永结合”等办电服务模式。设立“跨省(网)办电”专窗,推动高频办电业务跨省通办,试点设立“跨境办电”咨询服务专窗。推行“按需匹配、靶向服务”精准办电用电模式,支持定制化供电服务。推进智能水表全域覆盖与数字化服务升级,构建主动式、精准化供水服务体系。
30.推进环评和排污许可服务提升。实施PCB核心集聚区环境容量动态调整,加强PCB产业环评要素保障。探索对同类项目或同一区域类似项目“打捆环评”,试点开展环评报告表项目与排污许可协同办理。
31.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持续优化惠企政策申请、受理、审核、兑现等全流程服务。普惠性政策原则上全部纳入“免申即享”。依托政企通平台、“政策直播间”等开展惠企政策发布与解读。升级优化“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再造“服务、指南、流程、材料、时限”标准化流程,推动财政补贴政策兑现全程网办、零跑动。
32.探索信用服务创新实践。探索在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推出“信用+”应用场景。深入实施“信用代证”,在挂牌、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行政审批等方面实现“一张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
33.推进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模式。开展跨境企业信用评级与报告互认试点,实施“信用出海”计划。优化失信行为认定与信用约束措施,严格在法定时限和范围内开展信用惩戒。
34.探索建立涉企检查事项提前确认制。推行行政执法“亮码入企”,实现“检查必亮码、亮码即定位、定位即监督”。深化“综合查一次”机制,整合多部门检查事项,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引导企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各区健全企业服务体系,探索检查事项经各区企业服务中心(专班)提前确认后开展,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三、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
35.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制定重要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细则,深化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力度,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工作。
36.深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协同治理招标代理机构不合规行为,推动AI技术与招投标全流程融合,提升招投标监管效能。优化评标评审机制,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强化对中标方履约的全过程监管。明确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公共数据运营的资质条件和公平准入路径,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
37.优化工业用地功能混合管理。建立工业用地“重点区域+场景引导+正面清单”用地功能混合管理机制和“正面清单+比例管控”的用地兼容管理方式,支持新供应用地功能混合与兼容。
38.打造高品质特色产业空间。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园区孵化载体建设。结合不同产业需求和特定工艺需求建设特色厂房。
39.完善产业园区增值服务。充分发挥各园区管委会的作用,加强对园区开发、建设、招商、服务、运营等方面的综合统筹协调,加快构建产业园区服务生态。
40.推进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推进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七年一体化中本贯通培养改革试点,推动校企共建“工匠学院”,采用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41.建优产教评融合技能生态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审。在低空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新职业(工种)培训实训体系,推进珠澳示范基地“数据标注”人才实训室建设。做强珠澳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开发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标准、标准化职业培训包。
42.完善贡献导向人才评价模式。创新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全面实施用人主体市级人才工程自主评价改革,创新“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用人模式。
43.强化科技资源共享与成果转化。在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上设立运营“珠西科学城”跨区域合作板块,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平台等汇聚发布可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推动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提质增效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联合澳门培养技术转移经纪人不少于60名。
44.推进技术转移与专利合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专利转化合作联盟建设,打造“高校院所+国企+产业”线上供需系统。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筛选具有市场化前景的专利实施开放许可。
45.激活数据要素发展活力。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与登记,编制并动态更新数据资源目录。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机制,保障公共数据社会应用的有序供给。采用整体授权模式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建设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机制,形成“授权运营+创新实验室”双轨供给机制。
46.推动场景开放与供需对接。推动场景创新立法工作,携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强场景开发开放,通过场景供需对接会、场景发布平台等方式发布场景机会清单、能力清单。推动国有企业深度挖掘场景资源,主动开放主业领域场景,吸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
47.支持重点领域场景创新。落实首台(套)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首台(套)目录修订工作,支持企业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开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鼓励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品和技术“首发首秀”,对解决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予以政策支持。
48.建设全空间无人体系。探索低空要素配置方式,推动相关企业、机构积极开展行业标准制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完善低空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无人机起降场等建设。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互认合作,推动跨区域道路测试结果和牌照互认。
49.培育低空物流应用场景。加大人工智能、无人装卸、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在海岛、锚地等地区发展低空货运,探索城市低空配送安全可靠、商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医疗救护、高价值货运等领域,探索低空跨境物流应用创新,有序拓展低空跨境飞行业务。
50.优化游艇产业准入。建设广东省游艇租赁试点,探索开发“一程多站”游艇旅游精品航线,打造一批海钓、潜水观光、登岛探险等适合游艇游玩的特色旅游产品。
51.优化重点领域企业上市培育机制。聚焦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协助企业加快上市审核进程。建强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优化“储备—培育—辅导—申报—上市”五层培育体系。发挥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三所一中心”协作机制,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52.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推动企业间技术研发、项目互动、场景开放、人才共享共用、信息联动与合作,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提质增效。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争取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本方案于2025年4月27日印发实施,于5月29日将公开方式由“依申请公开”改为“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承办单位:山西省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1-560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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