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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受理
2022-03-04 来源:政策法规处 打印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受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对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拒绝或者延迟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的投诉。


一、债权人必须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人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国有企业各级子公司,不含停产企业)。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

中小企业自测小程序操作流程.pdf

二、债务人为山西省辖区内的投诉渠道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受理”https://sxsmeoss.cn:8443/#/

违约拖欠操作指南.pdf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doc


、债务人是央企和外地大型企业的请直接投诉到:

“国家工信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链接)”


关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清欠工作受理平台的重要提醒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是山西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正规投诉受理部门,“山西省中小企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sxsmeoss.cn:8443/#/,政务服务—清欠投诉)是我局开设的指定投诉平台,通过该平台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局也从未授权任何组织曾参与或开展清欠工作。

我们郑重提醒: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声称可帮助企业通过非法律途径解决欠款问题,或与我局设立的清欠平台有任何联系的,请务必提高警惕,以免发生经济损失。若在投诉过程中遇到我方工作人员收取费用的,请务必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我局机关纪委举报。

投诉受理电话: 0351-7860067  

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351-5607058

技术支持电话:1783618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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