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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民间投资的双重挑战解析
2025-11-18 来源:企业改革与发展 打印

  民间投资对稳就业稳经济具有重要作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发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让民间资本有更大发展空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高质量推动“两重”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近年来民间投资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民间投资对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超过50%,反映出民间投资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私营、集体等市场主体对国民经济中的各个产业进行有效投资,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以及保障社会就业稳定等方面形成了持续的增长驱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承压较大,部分民营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境,民营投资预期较弱,亟须激活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投资提质增效,为增长贡献强劲动力。


  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整体减弱,我国经济在政府逆周期加力的宏观调控下表现出了强大活力和韧性,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但是外部环境以及内部结构的变化还是对民间投资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是民间投资的总量维度呈现在长期震荡中收缩的趋势。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比的情况看,其规模占比整体上不断降低,至2024年跌至12年来最低值50.1%。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看,其波动下行趋势更加明显,从2013年最高点20.1%跌至2023年的最低点-0.4%,2024年增长率为-0.1%。从总体占比和投资增速来看,我国民间投资长期表现出整体活力减弱的状况。


  二是民间投资的产业维度呈现出短期结构性回调的趋势。虽然第二、第三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带动整体投资增长呈现下降态势,但是第一产业民间投资却在2024年2月触及谷底后企稳回升。国家强调要建设农业强国,并将农业安全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加之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规律,共同促就了第一产业民间投资的企稳回升。不容乐观的是第二产业民间投资增速自2022年4月跌至负值后长期走低,究其原因主要受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2025年上半年民间投资增长5.1%,而非整体的同比下降0.6%。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新旧动能逐渐转变,传统行业投资相对饱和,投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进一步承压。


  三是民间投资在细分领域表现出各行业的进退程度不一。制造业是民间投资的重点领域。自2022年以来,民间制造业投资保持较高增速的正增长,新能源汽车、计算机通信、通用设备等行业为民间投资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成为民间投资的新增长极。随着更多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水利、能源、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自然垄断领域的民间投资快速增长。包括建筑业在内的传统行业民间投资逐渐收缩。房地产行业是民间投资的集聚地,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下滑,导致整体民间投资呈现增速较低、增长乏力的态势。结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数据看,民间投资的整体效率出现下降趋势。


  综上,民间投资结构逐渐优化,在带动经济增长中依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需要客观认识到的是,现阶段民间投资存在投资活力变弱,投资增长承压,投资效率下降的阶段性特征,面临“不敢投、不愿投、不能投”的痛点,这可能与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密切相关。具体而言,在市场方面,我国虽然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民营企业作为民间投资的主力军依然面临高成本、低效率的问题。在制度层面,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通过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限制要素流动,形成限制民间投资的隐性壁垒抑制投资活力。因此,必须通过一系列举措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深化制度改革,破除行政性壁垒,才能改善民间投资预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现实挑战


  (一)市场性约束推高综合成本


  市场要素流动不畅导致民间主体生产经营综合成本高企,进而侵蚀投资利润空间,造成民间投资效率低下。


  一是刚性成本持续增加,抑制民间投资动力。民营经营主体面临着天然的资源获取劣势,在用工、用地等方面往往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一方面,随着社保征管体系规范化,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社保费用等刚性支出显著增加,企业为维持生产经营必然削减其他方面的投资预算。另一方面,高昂的用地成本不仅侵占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更提高了民间投资的初始门槛和沉没成本,削弱了其应对市场风险的灵活性和再投资能力。此外,物流成本也成为影响民营经营主体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单位物流成本整体处于较低水平,但在区域流通和仓储管理上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跨区域生产投资往往面临各类检查、许可、限行等行政性障碍,物流环节多、效率低、耗时长等流通环节的弊端使得市场资源配置受阻,也成为限制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枷锁。在此情形下,企业必然优先将有限的资金用来支付各项刚性成本开支,而难以积累足够的利润用于长期投资。


  二是融资成本居高不下,限制民间投资活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仍然面临显著的信贷歧视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尽管当前的货币政策适度宽松,但民营经营主体因其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在信贷市场上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即使能够发现市场机遇,把握投资机会,但面临的融资约束仍然限制了民营经营主体进行投资的可能性。此外,一些企业即使能够获得部分贷款,但其利率往往较高,或者需要支付额外的担保费等,使得其实际融资成本远高于官方利率和国有企业水平。融资成本高直接意味着企业现金流更加紧张,投资项目的预期回报率相对降低,更多企业只能将更多资源用于“借新还旧”的债务循环,而非用于生产性投资和技术创新,更多潜在投资失去经济可行性。


  三是创新资源获取困难,影响创新投资意愿。创新是企业开拓新市场、创造新机会的根本途径,然而对于民营经营主体而言,其面临着比国有控股投资更高的成本约束和更严峻的资源壁垒。一方面,民间资本在进行创新投资时,面临成本高、周期长和不确定性强的风险。在巨额的沉没成本、漫长的研发周期和高昂的试错成本中,民间资本倾向于选择风险低、模仿性强的“短平快”创新,拓展的市场空间更加有限。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在获取关键创新要素时也面临比国有大型企业更多的障碍,表现为高端人才获取难、数据资源限制多和创新转化成本高等困境。长期缺乏高端创新资源和能力积累,使得民营企业更多被锁定在价值链的中低端环节,难以向微笑曲线两端攀升,长期发展受限,投资空间狭窄。


  (二)制度性障碍形成市场分割


  在地方保护主义的驱动下,地方政府可能设置制度障碍促进“行政区经济”产生,以市场分割形式抑制了民间投资积极性。在财政分权和行政分权激励下,地方政府往往更加关注地方利益的最大化,追求短期的地方发展利益,以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和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各地区为争夺有限资源,利用产业政策形成“政策洼地”,造成相互割据的市场局面。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资源配置、扭曲市场竞争的行为使得要素流动受阻,招商引资低效,整体上抑制了民间资本跨区域流动活力。


  一是地方保护主义抬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压低了投资回报率。民间资本进行异地投资时面临分割的“碎片化”市场,各地差异化的政策法规、监管内容形成巨大的信息壁垒和合规成本。市场主体要想适应不同市场环境需要投入更多成本,甚至与地方建立某种政治关联,这些非生产性支出往往侵蚀投资项目的预期利润空间,使得原本可行的投资不再具有吸引力。


  二是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了市场空间,影响了规模效应发挥,进而抑制投资需求。统一大市场意味着将分割的地方小市场整合为一个整体的广阔市场空间,企业能够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规模化生产摊销研发、生产、管理等成本,进而降低平均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但是市场分割将企业限制在当地狭小的市场内,企业即使能够生产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也无法进入异地市场,经营主体扩大再生产的投资也将失去根本动力。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加剧了不确定性风险,恶化民间资本投资预期。民间投资对于市场变化和政策变动都非常敏感,其发展极其依赖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地方产业政策很大程度上在保护本地企业,减少外部竞争,本地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天然联系使得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更加稳定,而异地投资面临的情况则截然相反。企业担心地方官员更替和产业政策调整使得投资陷入困境,更加倾向于在面临市场机遇时采取“观望”态度,加剧民间资本“不敢投、不愿投”的现象。


  整体上,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的制度性障碍对民间投资的抑制逐渐演变为更隐蔽、更严峻的形式。部分地方政府逐渐减少使用行政司法手段直接干预产出品交易市场,而从投入品市场进行间接干预,利用环保标准、质检要求等技术标准壁垒限制异地企业进入,迫使企业放弃投资布局。


三、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突破路径


  民间投资行为应当是通过市场机制驱动、由制度环境保障的民间投资主体自发的投资活动。因此,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市场性成本约束与制度性市场分割造成的“不敢投、不愿投、不能投”的问题,可以围绕“拓宽空间、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的总体思路寻求突破。


  (一)拓宽市场准入空间,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领域


  当前民间投资不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传统领域产能过剩、市场低迷、回报率低,而新兴领域因为政策不明确存在进入的“玻璃门”。


  第一,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新质生产力发展领域,降低其进入的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绿色产业,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具身机器人等未来产业,是当下和未来热门的发展方向。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新质生产力的重点方向,明确各领域的技术路线,预设新产业的应用场景能够将抽象的新质生产力概念转化为看得懂、可评估的具体投资机会。这既能有效缓解投资者面临的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错配问题,也能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对市场需求和技术前沿的灵活性和敏感性,提升创新活力和发展韧性。


  第二,充分发挥“两重”“两新”的政策牵引,拓宽投资空间以调动发展积极性。此前开放的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备受民间资本青睐,为民营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后续可以进一步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向民营资本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标杆性项目打消民间资本对“重资产、长周期”项目的顾虑,通过明确的商业模式设计降低投资风险,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二)打通行政制度障碍,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消除民间异地投资的障碍提供了重要契机。


  第一,构建激励相容的治理体系,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一方面,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监管领域,严格限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做法。另一方面,考虑将统一大市场成效纳入地方政府考核,通过有效的制度引导地方政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目标,改变地方政府目标函数,实现地方与中央的激励相容。此外,可以通过引入外部监督和公开比较的形式,对地方问题通报整改,增加地方保护的声誉成本和政治成本。 


  第二,破除限制进入的隐形门槛,强化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一方面,通过建立透明、公开、可预期的准入制度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对“内卷式”招商引资、强制产业配套等扭曲的投资行为,以及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切实履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内容,确保司法公正和独立性,在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尽可能采取对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强制措施,严格规范趋利性异地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公权力对正常经济活动的干预。通过打破地方保护和强化产权保护,提高民间投资预期收益,降低民间投资风险溢价。


  (三)强化要素流动保障,降低市场成本和创新风险


  让民营企业“敢投资”的关键是降低其综合成本,同时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


  第一,通过要素市场化改革,降低民间投资刚性成本。针对用工成本,推动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消化成本压力。同时,探索社保缴费的灵活性和精准性,在坚持社保体系可持续性前提下,研究对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实行阶段性、差异化社保缴费比例和补贴政策。针对用地成本,推行土地租金的多种交付模式,降低企业初始获取土地的现金流压力,促进弹性出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针对物流成本,加强供应链协同发展,加强各类交通基础设施无缝衔接,提升仓储和运输效率,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进一步降低单位物流成本。同时,破除物流领域的行政性障碍,取消不必要的收费项目,规范公路执法标准,降低流通过程中的制度性成本。


  第二,通过强化金融支撑,降低民间资本融资成本。在中央层面,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民间项目的支持,采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入股的方式,与民间资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地方上,鼓励地方中小银行深耕本地,基于供应链金融开展关系型信贷,将资金有效注入产业链上下游的民营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和金融科技应用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风险评估的精准度和效率性,降低其融资成本。


  第三,通过打造普惠开放的创新生态系统,降低民间投资创新成本。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奖励在线共享平台,向民营企业发放“创新券”,支持其低成本使用。布局更多的中试熟化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降低创新从实验室到市场的门槛。同时,增强政府对研发创新活动的支持,通过更多普惠性的公共服务、财税补贴以及产业基金的支持,降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固定成本,分散创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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