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企发〔2022〕68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通报第一批全省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
(开发区)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工作经验成效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99号)、省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2〕17号)精神,省小企业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确定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定襄县、侯马市、清徐县、阳城县、运城市盐湖区等6个县(开发区)2022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为“优秀”。现将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并将6个示范县(开发区)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向全省推广。希望上述县(开发区)政府再接再厉,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创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亮点;希望全省其他县(开发区)认真学习借鉴6个示范县(开发区)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取长补短,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附件:
2021年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工作成效与经验.wps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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