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企函〔2023〕12号
关于调查股改企业经营状况及奖励资金
拨付情况的函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相关要求,省局现开展全省股改企业经营状况及奖励资金拨付情况调查,请各市认真核实,及时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7年度-2021年度完成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获得省级奖补资金的企业。
二、调查内容
企业经营状况及省级股改奖励资金拨付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要认真核实企业情况,如实填报附表。各市务必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附表电子版及市局盖章扫描件发至省局融资财务处邮箱(sxqyjrzc7179@163.com)。
联系人:蔚振宇
电 话:0351-5607179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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