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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机构、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市县要加快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市县、省直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考核督导机制,把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工作作为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重要举措,以考核促进政策落实,形成奖惩激励机制。建立规划推进评价机制,对规划落实、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评估。
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和实施细则。强化政策落实,促进科技、教育、财政、投资、土地、税收、人才、产业、金融、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形成目标一致、协作配合的政策合力。加强督促检查,协助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支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采取预算预留、消除门槛、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向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倾斜、向节能环保企业倾斜。发挥各类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社会资本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拓宽融资支持渠道。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走市场化、公司化和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建设道路,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
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移动政务服务“三晋通”、“13710”信息督办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云平台和省市县三级96302企业服务热线,开展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强化线上、线下政策宣传贯彻,联通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建立部门协同合作、服务无缝对接的主动服务机制,满足企业发展中对服务、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等方面的服务需求。
围绕中小企业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加强绩效管理,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建立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完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相关部门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督促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
完善中小企业统计和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建立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加强运行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中小企业大数据平台,强化运行监测和信息报送,提高监测数据报送质量,强化数据分析,及时掌握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创新运行监测方式,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手段,对全省中小企业实施精准监测、精准分析、精准服务。
坚决保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依法惩治侵犯中小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政策,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减轻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构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维护权益渠道,完善咨询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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